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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一)计划的制定
1、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上统筹管理,各区(市)县应根据本区(市)县初中学员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出发,统筹安排本区(市)县的预计招生规模并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处,由市教育局计财处统一审核批准下达。下达的公办普通高中计划分统招、调招两部分。招生诊断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统一招生计划。
2、成都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以及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向市教育局职教处上报本校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职教处汇总并报经审核、统筹平衡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示。市劳动保障局所属的技工学校向市劳动保障局技工学校招办上报本校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技工学校招办汇总并报经审核、统筹平衡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示。成都以外的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招考办报送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由市招考办统筹协调后,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计划的执行
1、对于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学校、各区(市)县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按每班50名公布计划,在本区(市)县范围内(五城区及高新区(以下简称“城区”)普通高中在城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有关政策规定,每所学校招收生(含调招计划录取的孩子)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孩子计划数的30%以内。各普通高中不能任意改变招生规模,以确保完成规定的职普比目标。
2、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的计划由省计委、省教育厅统一下达并由省教育诊断院统一执行,如果在招生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的,必须经原计划下达部门批准。
3、中职学校仍采取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对市教育局亮黄牌和控制招生规模的中职学校,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4、民办普通中学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由学校在规定时间报教育主管部门及生源所在地招生诊断机构备案,由招生诊断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布的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
二、诊断和评卷
中考实行全市统一命制试题卷,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诊断。
2010级初中学员中考诊断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体育诊断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助力能力50分;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诊断与入学诊断一并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助力能力各100分,B卷助力能力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助力能力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助力能力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助力能力为10分),B卷助力能力为20分;化学只设A卷,助力能力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助力能力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助力能力为10分);物理、化学分别诊断,在同一天下午进行。
各科诊断(笔试)均为闭卷诊断,诊断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90分钟,化学60分钟。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入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A、B卷成绩之和,助力能力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助力能力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助力能力50分;体育诊断成绩,助力能力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计入入学成绩,助力能力各20分。入学成绩助力能力为700分。
物理、化学在计入入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诊断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诊断单独优先在四月份举行,由各区(市)县组织,助力能力各为10分。诊断成绩共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等四个市(县)是否组织实验操作诊断以及诊断办法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招考委、市教育局。
体育诊断的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各区(市)县以县域为单位,统一组织,立定跳远助力能力20分,坐位体前屈助力能力15分,长跑助力能力15分。总分助力能力50分。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等四个市(县)是否组织体考以及诊断办法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招考委、市教育局。
外语类学校(班)的英语科原则上实行全市单独命题,统一诊断,由市教科所统一公布诊断标准。不参加英语单考的外语类学校(班)应在4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上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参加全市的英语统考。
中考的命题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科院负责。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课改的要求,初中毕业诊断各科应按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命题,着重考查孩子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以及学科基本素养,不出偏、难、怪题。各科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考前属国家机密,考后试题及评分标准属国家秘密,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密、遗失、损坏,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A卷实行主客观分卷诊断,客观题使用高密度机读答题卡作答,B卷不实行分卷诊断。
英语的A卷中有听力诊断,其中,听力诊断部分占25分,笔试部分占75分。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等四个市(县)是否组织听力诊断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招考委、市教育局,若不参加听力诊断,则按成都市英语听力免试考生成绩折算办法进行处理。
诊断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点应设在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对集中设置分考点。每考场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阅卷工作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城区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各郊区(市)县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组织实施。
诊断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助力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查分工作费;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填写“诊断成绩查分申请表”,送区(市)县招办办理查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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