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视角】2018年青羊区小学入(转)学服务指南
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结合我区是成都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高度集中的区域,小学一年级学位十分紧张,我市中心城区(包括青羊区)仍以8月31日为入学年龄时间截点,确保2018年秋季新学期开功课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
入学安置对象包括:
1。青羊区户籍儿童;
2。在青羊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符合其他相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港澳台、外籍人士子女;进藏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军人子女)。
本区户籍生入学
温馨提示
2018年,青羊区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办理流程
5月21—25日
青羊区教育局发布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
5月28日—6月1日
青羊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6月4—8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审核点进行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6月15日
青羊区教育局公布入学报名登记名单。
6月20日
青羊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各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6月22日
青羊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各公办小学入学名单。
8月30日前
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居民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法定监护关系证明)。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
网报地址
xr。cdzk。org(5月28日启用)
安置方式
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
其他
1。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于5月31日至6月2日前,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指定入学报名登记点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和参加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机构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青羊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3。在入学安置中,优先解决服务范围内全产权对口入学(即家长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孩子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4。个别学位紧张的片区,按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其他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执行。
本区户籍生转学
登记时间
春季:寒假放假后先进周(工作日)
秋季:6月20—29日(工作日)
登记地点
区教育局(201办公室)
登记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孩子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盖原学校公章的就读证明(原件、复印件)。
安置方式
根据户籍所在地周边学校转入年级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转)学
登记时间
2018年5月(工作日)
登记地点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登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