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中小学不得优先招生的紧急通知早春三月,草长鹰飞,冬天的寒意还未退尽,春天就裹挟着绿色的气息向我们走来,春风吹出了枝头上的嫩芽,吹绿了地上的小草,也吹开了美丽的花朵,在这春光明媚的季节,学而思1对1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中小学不得优先招生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中小学不得优先招生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目前,我厅正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E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抓紧按程序制定我省2018年普通中小入学政策。为严格落实教育部文件“要将民办学校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公、民办学校在我省今年的入学文件正式出台前一律不得优先开展招生。
二、各地要立即通知到所有公、民办学校,明确民办学校不得早于公办学校开展招生的要求,并组织清查,一旦发现有优先招生务必立即纠正。
三、对拒不执行上述要求,违规优先招生的学校,要依据通知要求严肃查处、坚决惩治。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中小学不得优先招生的紧急通知为同学们整理好了,学而思1对1请各个需要入学的家长和同学请仔细阅读,做好相关的入学准备,欢迎拨打免费电话4000-121-121咨询。